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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后將全面禁止向D端子輸出”新一代光盤版權保護方式即將確定在新一代光盤所采用的版權保護方式“AACS”中,內容供應商和終端廠商所要遵守的相容性原則(ComplianceRules)終于塵埃落定。對于各方最大的爭論點、即“模仿端子的分辨率限制”問題,最終以在2010年之前不對日本等特定地區(qū)進行限制為條件而得以解決。不過,在相容性原則中也加進了對日本終端廠商非常嚴格的條款。2011年以后,支持AACS的終端將不能向模擬端子輸出HDTV影像。2014年開始,將禁止向模擬端子進行影像輸出。*這里所說的模擬端子是指D端子、復合端子和
記者從國家版權局一權威人士處獲悉,廣播電臺、電視臺所使用音樂(原創(chuàng)除外)的版權費用問題,已經進入“解題”快車道:目前,國務院法制辦正在制定收費的具體辦法和標準,預計明年正式出臺。今后每年針對廣電系統(tǒng)的版權收費規(guī)??蛇_上百億元。該人士稱,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主席王立平、副主席谷建芬日前向全國人大提出了解決此問題的議案,國家有關部門已經作出“盡快解決這個問題,這是一個大事”的批復。王立平不僅是作曲家,同時也是全國人大常委、民進中央副主席。在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中,曾明確指出:“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制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
繼今年四月份在北京舉辦的第一期新媒體發(fā)展趨勢研討會之后,2008年7月5日,激動影業(yè)聯合和中國傳媒大學聯合成立的新媒體影像實驗室與北京大學數字媒體研究所舉辦了中國新媒體影像實驗室第二期新媒體論壇在和平賓館成功舉辦,該期以“奧運背景下的新媒體整合傳播”為主題進行,凸顯奧運背景下新媒體的價值體現。此次北京奧運會是新媒體首次作為獨立傳播機構與傳統(tǒng)媒體一起被列入奧運會的傳播體系。從這個意義上,北京奧運會不僅意味著體育競技,也是一次空前的媒體競爭。本屆奧運會將使各類媒體的信息傳播、新聞報道和經營能力將得到充分體現,并將直接影響到奧運會之后的媒體格局和媒體市場的變化。必須承認的是,盡管新媒體更具有互動性與
數字版權管理(DigitalRightsManagement,簡稱DRM)是一項涉及到技術、法律和商業(yè)各個層面的系統(tǒng)工程。它為數字媒體的商業(yè)運作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實現手段。DRM技術的出現,使得版權所有者不用再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與客戶進行談判,來確保數字媒體內容能夠被合法的使用。DRM將使各個平臺的內容提供商們,無論是因特網、流媒體還是交互數字電視,提供更多的內容,采取更靈活的節(jié)目銷售方式,同時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一、什么是DRMDRM不僅僅指版權保護,同時也提供了數字媒體內容的傳輸、管理和發(fā)行等一套完整的解決方案,因此DRM是一個系統(tǒng)概念,它包含數字版權信息使用,受版權保護的數字媒體內容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