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Netflix正陷入一起因其熱播劇《毒梟》(Narcos)引起的商標糾紛。哥倫比亞大毒梟巴勃羅·埃斯科巴(Pablo Escobar)的哥哥Roberto De Jesus Escobar Gaviria稱Netflix向涉嫌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并要求其支付10億美元。
然而《好萊塢報道者》(The Hollywood Reporter)獲得的另一份相關法律意見書似乎使這起糾紛事件出現轉機。據報道,這封意見書是由推出手游《毒梟:卡特爾戰(zhàn)爭》(Narcos:Cartel Wars)和電視劇《毒梟》的Narcos Production LLC公司的的律師撰寫的。根據這份意見書,由Gaviria所有的Escobar Inc公司聲稱去年8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了有關“毒梟”(Narcos)商標的使用申請。
這份意見書指出,Escobar Inc公司對商標使用的說法具有“欺詐性”,包括稱該公司“自1986年以來就開始在能提供游戲服務的計算機網絡中使用Narcos商標”。Narcos Productions的律師已經譴責這些說法,指出“1986年互聯網并沒有被消費者廣泛使用,當時也沒有提供音像作品和游戲服務的能力。”
《好萊塢報道者》報道稱,Escobar Inc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Olof Gustafsson表示,Netflix的律師已同意Netflix必須為某些商標支付“一些費用”,但現在他們正在“確定費用的具體金額”。